注射用安瓿剂制作工艺(三)

 三、配液  

1 . 配液工作室的要求  

从配液到过滤、灌注与熔封的工作间,需符合GMP的要求,应设在环境较幽静、光线充足、通风干燥、有利于操作流程的房室,洁净级别应在10万级的环境条件,室外应有走廊或缓冲室相隔,面积按生产规模而定;室内天花板与墙壁要镶嵌瓷砖或涂白色油漆,以便清洗;墙壁要平,墙壁与天花板与地板连接处应砌成弧形,以便于洗刷;地面宜用水泥或磨石镶铺,不得留有缝隙;窗户应固定整块的密缝玻璃,并需安装纱窗,室内应有紫外线灯作消用;安装净化空调设备;工作台应选用便于冲洗、消的材料;工作时要保持地面潮湿,防止尘土飞扬,工作后保持干燥,避免霉菌滋生。

2.配液用具与清洁

配制注射液的用具、容器不应与药液发生化学反应,可选用中性硬质玻璃、搪瓷、耐酸耐碱陶瓷缸、不锈钢制品,亦可用聚乙烯塑料桶等。配液容器使用前可用肥皂或洗涤剂洗净,需要时可拆洗。玻璃器具亦可用铬酸洗液处理后,再用自来水及注射用水冲洗。耐热的容器和管道可用蒸气消3分钟。橡胶管在每次使用前要用蒸馏水或纯化水充分搓洗,再用注射用水冲洗干净。

3.工作人员的清洁

为防止室内工作人员的衣着、肤屑和头发等散发出的微粒污染室内空气,要求室内工作人员应在更衣室换上清洁或消的工作衣、帽和专用鞋。并不可穿着工作衣帽在室外走动。工作人员的双手或手套操作前均应先用肥皂刷洗,再用75%乙醇或1%~2%甲酚皂溶液或0.02%~0.05%醋酸洗必泰溶液浸洗消。

4.原料与投料的要求  

配制注射用的原料与辅料,均应符合《中国药典》或中国药监察所批准的质量标准,有条件应采用“注射用”的规格,一般非注射用制剂或化学试剂均不宜作注射剂的原料或辅料。如果为条件所限而又使用非注射用规格品时,应按上述药典规定的质量标准,特别是药理试验和杂质检查项目,逐项对照进行检查,或进行精制,使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使用。需严格按规定量准确称量并经核对后投料。某些易降低药效的原料,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投料量。含有结晶水的原料,应根据要求换算。除另有规定外,一般采用百分浓度(克/毫升)表示。

5.配液方法  

一般采用溶解法配液。如为溶解度不大的,可溶于注射用水中直接配制成所需浓度。如为易溶性,亦可将全部溶于部分注射用水中先配成浓溶液,精滤后根据含量测定结果,再用滤至澄明的注射用水稀释至所需浓度。如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时,难溶性应先溶;如有易氧化需加抗氧剂时,应先加抗氧剂,后加;如需加入增溶剂或助溶剂时,好将增溶剂或助溶剂与待助溶的预先混合后再加水稀释。一般以化学药品为原料的小剂量注射液,尽可能不使用炭处理,因有些易被炭吸附,可使主药含量下降。如因特殊需要,亦可用0.1%~0.3%注射用炭以吸附杂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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